BSCI 验厂
BSCI认证:童工管理程序
2019-02-16 16:19  点击:828

青岛XXX有限公司

文件编号

DRT-SAP-001

版本号

A0

管理文件

童工管理程序

页   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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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目的:

    让本厂全体员工明确未适龄劳工的管理规定。

2范围:

    适用于本公司公司招募及人事管理活动中对童工的管理。

3 、定义:

    3.1 童工: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。

4职责:

4.1 本厂在招工时,禁止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;

a.   工厂在招聘工人时仔细查看前来面试工人的身份证.

b.   对前来应聘的工人年龄进行严格的把关. 年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下的坚决不用

c.   人事部审核应聘资料时,根据应聘者填写的个人资料查看其年龄、身份证、样貌是否相符;

d.    仔细核对其身份证真假,如对提供证件有怀疑,可要求应聘者提供其它足以证明其身份、年龄的其它证件;

e.   如果被公司最终发现有童工时,应作如下安排:

f.   由人事部将结果写出报告交厂务部;

g.    由公司支付该童工既定的交通费用并协助其回车家乡;如果童工的家庭不能负担其教育经费时,则公司负责承担该员工的教育经费,直至其超过16周岁为止.

4.2  童工拯救

4.2.1 如果发现有误招童工后,公司将遵循以下拯救控制程序。

4.2.2按劳动法之规定,予以遣返。

4.2.3通知其家长接回家乡,以保证其回乡安全。

4.2.4由公司负担其回乡车旅费,并赠送全部再受教育经费直至完成义务教育达到法定年龄。

4.2.5另外如果童工在遣送回乡过程中生病,公司承担所有医疗费用.

5本制度于2013年03月01日起生效。

6相关附件:无

7参考文件:无